三個基本原則(價高者得規則、保留價規則、瑕疵請求權規則)
第一節
概述(典型特征,核心規則)
價高者得規則是指拍賣標的應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的成交規則。
《拍賣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
競爭是價高者得規則的原理。
1.價高者得規則不得對抗法律
2.最高應價須經拍賣師確認
約束范圍
(一)對競買人的約束力;(二)對拍賣人的約束力;(三)對委托人的約束
使用中的幾個問題
(一)相同高價問題的產生;(二)價高者得規則和成交價的合理性;
第二節 保留價規則
俗稱“底價”,指委托人確認的某件拍品成交的最低價格。
比較有保留價拍賣喝無保留價拍賣,有助于發現保留價規則的原理。
保留價的確定與保密
公開、調整、時效
第三節 瑕疵請求權規則
拍賣標的的瑕疵泛指拍賣標的在質量、品質、數量及權利等方面的缺陷。
(品質瑕疵、權利瑕疵)
瑕疵請求權規則,是指《拍賣法》規定在拍賣活動中買受人對競得的具有瑕疵的拍品,在特定條件下,擁有要求拍賣人及委托人收好并賠償損失的權利的法律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