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明确银行ATM机等自助终端类产品开始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范围。从2009年起,自助终端类产品必须获3C认证,贴3C标志,方可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公告说,随着科技进步,自助银行转账、存取款,交纳话费、水电气费,信息查询,取号排队等自助服务越来越普及,由此,银行自助终端、触摸/综合查询机、排号机等自助终端类产品的使用场合也越来越广泛。
公告说,2008年内已在经营中使用的自助终端类产品准许继续使用。凡列入目录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目前,已列入认证范围的产品共有22大类159种。
